

周星驰昨被前女友于文凤一状告进法院,向他追讨8000万港币(约台币3亿元),声称是交往时为周星驰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投资豪宅的佣金。
于文凤在入禀状上指出自己与周星驰在一起13年,于2010年3月正式分手,期间她担任周星驰理财顾问,周星驰协议中承诺每月会给她顾问费,起初为每月2万港币,最高时达每月5.9万港元,如果投资获利,于文凤还可获得利润的10%作为佣金。
周星驰后来投资发展山顶普乐道的独立屋天比高,于文凤认为她可获得8000万元佣金,但周星驰今年3月支付她1000万港币后,就没了下文,所以于文凤才循法律途径追讨。至截稿为止,未获周星驰响应。
周星驰投资位于山顶普乐道10号的天比高,2004年他以3.2亿港币的价格购入并与菱电合作进行重建成共4栋别墅,2009年先后以3.5亿与3亿元售出其中两栋,2011年5月以8亿元售出,至今第3栋,仍是亚洲区洋房的最高平方尺价纪录保持者。
周星驰的比高集团日前被爆旗下业务大多停滞,因周星驰忙拍戏,无暇顾及其他生意,包括5年内拍10部电影,3年内要开36家戏院等计划,多半停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