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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正式起步 细则相继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26   浏览次数:0

  台湾经济部门4月18日发布了《大陆地区经贸事务非营利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来台设立办事处许可办法》。日前,商务部网站也公布了《台湾非企业 经济组织在大陆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工作规则》。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正式起步。对于此举,台湾方面评价颇高,媒体也几乎采取了一面倒的态势,表示支 持和关注两岸经贸团体的深化交流。这只是两岸经贸交流的一小步,却是台商安心的一大步。

  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正式启动

  台湾经济部门4月18日发布了《大陆地区经贸事务非营利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来台设立办事处许可办法》(简称许可办法),宣布允许符合“设立五 年以上之经贸事务非营利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设立之宗旨或任务须为促进产业、投资或贸易发展之事项”、“有在台湾地区设立办事处从事业务活动之必 要”、“对促进两岸经贸活动无不良记录”等四项条件和规定的大陆非营利经贸单位和机构赴台设立办事处。

  许可办法规定,大陆非营利经贸单位或机构若在台湾设立办事处,除须符合上述规定以外,还需向台湾经济部门提交机构登记证书、在台工作计划书、办 事处工作组织编制证明等相关材料,工作业务活动范围以为两岸投资企业提供服务或从事两岸贸易服务为限,并需要在设立后六个月内取得办事处房屋合法使用证 明。

  而大陆方面,根据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4月1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简称经合会)已就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事宜达成 原则共识。大陆相关管理办法的行政审批程序已基本完成,即将对外发布,台湾经贸团体届时可依据管理办法向大陆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办事处的申请。目前,商 务部网站已经公布了《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工作规则》。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正式起步。

  据悉,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第十一条规定,经合会定于2012年4月26日在台湾新北市举行第三次例会。在会上, 双方除回顾评估ECFA执行情况,包括ECF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情况、经合会六个工作小组工作进展、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开拓国际市场交流经验等经济合作的 工作事项的协商成果之外,还将就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等经济合作事项的具体事宜进行探讨。

  互设办事机构台湾团体占先机

  台湾经济部门刚刚颁布“许可办法”,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刚刚起步。台湾“对外贸易协会”宣布以“财团法人台湾贸易中心”的名义率先赴大陆 设点,在台商集中的北京和上海两地申请设立办事处,率先“动起来”。台湾“对外贸易协会”中心2003年设立,主要任务就是协助台湾的厂商发展对外贸易。

  据悉,目前该中心已在大阪、雅加达、首尔、悉尼等44个城市设立据点,协助台湾厂商在当地进行贸易活动。为开拓大陆市场,台贸中心预计首先在北 京和上海设立办事处之后,未来还将陆续申请在广州、成都、青岛、大连等地设立办事处。虽然2012年只剩半年多的时间,但台贸中心大陆办事处本年度已经筹 备办理了7场台湾名品博览会,预计可征集至少2750家厂商,促成22亿美元商机,可谓信心满满。若再算上预计邀请大陆采购团来台采购,促成的商机将会达 到23亿美元。

  除直接达成经济目标采购之外,台贸中心表示在大陆设点也有助于打通台商企业在大陆的销售渠道。于是,台湾相关部门对海峡两岸互设办事机构的后续 成果表示相当乐观:“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可为双方厂商就近提供与投资及贸易相关的服务,有助于两岸双向经贸交流与合作。”

  此外,据台湾“大陆事务部门”消息,目前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两岸将“各先一家”,逐步进行。台贸中心之后,像台湾的工业总会、商业总会、电电公会,都可以申请赴大陆设立办事处,这将放在两岸经合会下一个阶段讨论。

  而至于大陆赴台设立办事处的第一家经贸团体,到底是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海贸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还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 口商会,目前则还未确定。而据了解,考量实际业务与需求,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最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在台湾设立办事处的大陆经贸团体。

  不仅仅在时间上,台湾机构相比大陆机构抢先进入“对岸”,在驻点人数和规模上,台湾机构也是多于大陆。依照目前来看,互设办事处的第一波行动 中,大陆派驻一家经贸团体在台湾设置一个点,而台湾台贸中心将在大陆设置六个点。可见,台湾官方和民间对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还是相当欢迎。

  媒体一面倒ECFA深化见成效

  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是根据ECFA框架协议第六条之相关规定进行。两岸经合会通过两次会议讨论,已经对此事有相当程度的研议,本应该今年年初就挂牌实施,但是由于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制定,晚了几个月才发布。

  作为促进两岸经贸团体互动的推手之一,台湾当局相关部门对此举评价颇高,台湾经济部门表示: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有助于两岸双向经贸交流与合 作,对于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有实质的助益。台湾“大陆事务部门”也表示: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上路后,对于提供双方企业投资与贸易相关服务以及增进两岸经 贸关系良性互动,深具正面意义。

  至于媒体方面,对于此一深化ECFA的举动也几乎采取了一面倒的态势,表示支持和关注两岸经贸团体的深化交流,并且对台湾借此机会可以在大陆进行类似于“名品展”、“展销会”等商贸活动的召开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一年前ECFA刚刚起步时那种“狼烟四起”的局面已不见踪影。关于ECFA,台湾无论官方、媒体还是民间的声音趋于一致。究其原因,是因为在很 大程度上,ECFA的逐渐实施已经慢慢淡化了台湾内部对ECFA的顾虑和担忧。台南的虱目鱼在上海大卖,相信也刺激了其他业者进军大陆的信心。台湾经贸团 体在大陆设置办事机构,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对大陆依旧抱有的成见、台商“怕进军大陆会有麻烦不知道怎么处理”的焦虑;这样一来,台商在大陆做生意遇到困 难,在当地就能找到台湾的办事处。这只是两岸经贸交流的一小步,却是台商安心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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