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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开放陆资入台的主要内容
日期:2012-08-01 17:27

2009年6月30日,台经济部门公布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自即日起生效并正式受理相关申请。台有关部门同时公布了配套措施。目前,台开放陆资入台主要规定如下:

在投资程序上,对陆资采事前许可制,严于侨资、外资的核准制。
在开放内容上,共计开放3大领域、192个项目。其中,制造业64项,占台湾行业标准分类制造业细类的30%,包括家 电、汽车零部件、自行车、纺织成衣、橡胶制品等;服务业117项,占服务业细类的36%,包括批发零售、饭店观光旅游、餐厅、物流等;公共建设11项,占 公共建设次类别的14%,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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