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做生意,首选VIP会员
| |
WAP浏览
|
RSS订阅
2015-01-14 星期三
设为首页
|
新闻资讯
|
观光旅游
|
展销会
|
经销代理
|
批发商城
|
会员商铺
|
服务平台
|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新闻资讯
观光旅游
展销会
经销代理
批发商城
会员商铺
服务平台
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平台
»
办事指南
» 标题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
浏览次数:
479
公安部门所需材料:国台办开具的赴台批件。(团组领队附原件、其他人用复印件,每人一份);赴台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台方邀请函及
公安部门所需材料:国台办开具的“赴台批件”。(团组领队附原件、其他人用复印件,每人一份);赴台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台方邀请函及“入台证”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备复印件)、户口本(备复印件)及4张二寸免冠护照用照片。
有的地区规定在申请办理赴台证件时,须提供由当地台办开具的有关证明。
非公职人员赴台,持国台办公函到当地公安机关申办有关赴台手续。
下一篇:
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三次例会26日在台湾新北市举行
上一篇:
大陆居民赴台签注详解
[
服务平台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同类服务平台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
• 大陆居民赴台签注详解
• 公务赴台手续
•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申办流程
• 赴台自由行注意事项:货币兑换
• 内地公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 赴台工作办事指南
• 赴台旅游指南
• 赴台签证办事指南
共
0
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服务平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客服热线:0592-5893200 网络部:0592-5893205 商务合作:0592-5893201 企业推广:0592-5893208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厦禾路1226号聚泰大厦909号之一 版权所有©台货网 合作伙伴:
台湾商品群:86703533 E_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