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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7N9医治资金 陆政府埋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4   作者:李昂   浏览次数:0
 



大陆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不能因资金问题影响防控工作的展开。
新华社昨(23)日报导,这份名为「关于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刊登在中国政府网官网上。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要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要根据疫情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和防控工作需要,本著「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和有效开展,不能因资金问题,影响防控工作的正常展开。
「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的医疗费用保障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对患者及时、有效进行救治,绝不允许因救治费用不落实,出现拒绝、推诿或延迟救治。
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对经医保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以及尚未参加保险的贫困患者,可透过城乡医疗救助等管道给予帮助。
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支付能力的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此外,还要切实保障疫情监测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支持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以及努力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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